为进一步加快把无锡建设成为“区域性旅游度假中心”,打造“最适宜度假的休闲名城”的步伐。无锡市旅游局决定面向社会征集无锡市城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用语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主题:“太湖明珠•休闲名城;霞客故里•旅游胜地”。
二、无锡整体旅游形象宣传用语应征要求
1、能充分反映无锡旅游的基本特征和文化精髓。
2、具有较强的感染力、震撼力、号召力、亲和力以及易记易传的广告宣传效果。
3、主题鲜明,富有美感,文字精炼,琅琅上口。文字一般不超过10-12个字。
三、评奖办法
(一)评选: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评委会,对来稿进行初评,评出入围作品;将入围作品在媒体上公布,由群众对入围作品进行投票评选;评委会结合群众投票结果再对入围作品进行最终评选,评定奖励等次(评选结果将在媒体上公布)。
(二)奖项及奖励:无锡城市旅游形象宣传用语征集活动设一等奖1条,奖励人民币5000元;二等奖2条,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;三等奖3条,各奖人民币500元;入围奖10条,各赠精美旅游纪念品1份。
四、应征须知
(一)无锡城市旅游形象宣传用语应征作品须附作者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。
(二)入选作品的使用权、复制权、发行权、表演权、广播权、信息网络和媒体传播权归主办单位,主办单位有权对入选作品加工修改。
(三)所有来稿恕不退还,请自留底稿。
(四)征集时间从即日起到2007年5月19日止(以寄出地邮戳为准)。
(五)作品寄送方式:
无锡城市旅游形象宣传用语应征作品可寄往:
通讯地址:214023 江苏省无锡市旅游局办公室收;
联系人:王维平、张婷;
联系电话:0510-85052589;
传真:0510-85052575;
也可登录【无锡旅游网:www.wuxitour.com.cn/2006】“无锡城市旅游形象宣传用语征集”专栏,在网上直接录入您的详细信息和您为无锡旅游形象设计的宣传用语。
江苏省无锡市旅游局
2007年4月2日
(转自无锡市旅游局 )